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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黄冈市团风县办理了首单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税票,该项费用的征收已划归至税务局。王会计表示,开票如此顺利,对税务局的便捷服务表示赞赏。
非税票据管理系统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新政策已经生效. 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、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》(财税〔2022〕50号)文件规定,非税票据管理系统自2023年1月1日起,森林植被恢复费、草原植被恢复费将划归至税务部门征收.
为了确保两项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的平稳有序划转,团风县税务局迅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,制定了划转工作方案。工作组成员走访财政、自然资源等部门,齐抓共管、协同推进,全面了解两项非税项目的征收情况,包括政策依据、缴费标准、征管模式、入库规模、预算分配比例等.
与此同时,团风县税务局还加强了办税大厅人员的培训. 通过整理非税收入专项学习材料、组织专题学习以及模拟业务操作,确保大厅工作人员熟悉业务规则,掌握业务流程,为两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打下坚实基础.
接下来,团风县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自规、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,非税票据管理系统确保缴费人了解政策、会申报、能操作,不断提升缴费人的满意度. 税务局将为“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”提供强有力的支撑。